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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汽車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》文件可分為適用范圍、規范性引用文件、術語和定義、行業生產與污染物的產生、污染預防技術、污染治理技術、環境管理措施、污染防治可行技術八個部分。
一、適用范圍
該部分主要寫明了本標準的適用范圍,即可作為汽車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建設項目環境評價、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制修訂、排污許可管理和污染防止技術選擇的參考,但不適用于汽車工業生產中的鑄造、電鍍工序的污染物防治。
二、規范性引用文件
該部分指出文件主要引用了GB 5085、GB8978、GB9078、GB12348等多個文件及條款。
三、術語和定義
該部分指明了適用于本標準的汽車工業、汽車整車、汽車用發動機、專用汽車、專用掛車、零部件及配件、污染防治可行技術、噴涂體系、揮發性有機物、總揮發性有機物、非甲烷總烴、油霧等詞語的定義。
四、行業生產與污染物的產生
該部分分為生產工藝、污染物的產生兩大部分,指出了汽車行業的主要生產工藝以及產生的廢氣、廢水、固體、噪聲污染物。
五、污染預防技術
該部分分為一般原則、大氣污染預防技術、水污染預防技術、固體廢物污染預防技術五部分。在大氣污染預防技術的原輔料及燃燒替代技術部分,介紹了高固分溶劑型、水性涂料、水性清洗劑、紫外光(UV)固化涂料、粉末涂料、低VOCs保護蠟、天然氣燃料替代技術、冷態試驗技術等。
文件中指出,使用這些替代技術能夠有效降低VOCs排放量,例如汽車工業企業采用水性涂料替代溶劑型涂料,VOCs產生量一般可減少60%以上。




六、污染治理技術
該部分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治理技術、水污染治理技術、固體廢物利用和處置技術、噪聲污染治理技術四部分。
例如在大氣污染治理技術中的顆粒物治理技術部分,文件中指出建議采用漆霧高效過濾技術作為吸附法VOCs末端治理的預處理技術。經凈化去除漆霧的VOCs廢氣,采用由粗效、中效、高效過濾材料組成的高效過濾裝置,進一步濾除廢氣中的漆霧和細微顆粒物,防止吸附劑因漆霧堵塞而失效。





七、環境管理措施
該部分包括一般原則、環境管理制度、原料采購管理、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、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維護五部分,規定了各個環節應該遵守的污染物排放措施。
八、污染防治可行技術
該部分具體的介紹了廢氣污染防治可行技術、廢水污染防治可行技術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可行技術、噪聲污染防治可行技術幾個方面的可行技術、預防技術、治理技術、污染物排放水平、技術適用條件。
其它紡織工業、工業鍋爐、涂料油墨、家具制造業四項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,點擊此處查看全文